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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7日下午4時許左右,在鐵嶺縣凡河新區(qū)長白山路菜市場,商戶在其攤位內發(fā)生亡人事故,死者在其攤位經營過程中,觸電身亡。死者姓名:孫某,男,35歲,鐵嶺縣鎮(zhèn)西堡鎮(zhèn)下塔子村。
事故發(fā)生后,經鐵嶺縣人民政府同意,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成立了由鐵嶺縣應急管理局、鐵嶺縣總工會、凡河新區(qū)公安分局、凡河新區(qū)管委會、鐵嶺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為成員的事故調查組,特邀請專家電氣自動化工程師王繼印、安振清,對現場進行現場勘驗并出具技術報告。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 實效”的原則,經過現場勘查、詢問談話、查閱資料、綜合分 析,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確定了事故 性質,認定了事故責任,發(fā)現了事故單位存在的管理不足,掌握了事故單位及相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證據,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改進措施建議?,F將事故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情況介紹
(一)事故單位概況
鐵嶺縣鑫輝市場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輝市場”),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法定代表人:袁某;注冊資本: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4日;營業(yè)期限:2020年07月14日至無固定期限;注冊地址:遼寧省鐵嶺市新城區(qū)淺水灣1號鳳舞居6幢1-11D。經營范圍:一般項目:集貿市場管理服務,商業(yè)綜合體管理服務,餐飲管理,供應鏈管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11221MA10GRRD87。
(二)發(fā)包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
鑫輝市場與電工盧某口頭達成協議,聘用電工盧某為鑫輝市場電工,負責把電線和電表箱連接到商戶攤位內,電工盧某負責提供電表箱、電表和開關。要求電工盧某定期對所安裝的線路和設備進行檢查。
(三)有關人員情況
1.袁某。鑫輝市場總經理,男,29歲,身份證號:211202********201X,住址:鐵嶺市銀州區(qū)光榮街銅鐘二小區(qū)。
2.盧某。電工,男,26歲,身份證號:211202********4519,住址: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qū)何家屯分場。已取得鐵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的電工四級證,未取得特種作業(yè)許可證。
3.孫某。鑫輝市場26到30號攤位攤主,男,35歲,身份證號:211221********2114,鐵嶺縣鎮(zhèn)西堡鎮(zhèn)下塔子村人。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經過
(一)事故經過
2021年8月27日下午4時許左右,死者孫某妻子鄭某某在自家攤位賣水果,一顧客來買水果,因不知道價格就喊在攤位里面的孫某,發(fā)現孫某并未答應便進去找他,發(fā)現孫某癱倒在冷藏柜后面,因當時很害怕就給同在一市場賣貨的孫某姐姐孫某打電話,讓她過來說這邊出事了。孫某來到26到30號攤鋪時看到鄭某某在攤鋪外面站著,就從攤鋪南門進去,發(fā)現孫某面朝西背靠鐵絲網坐在地上,一同前來的孫某丈夫從北門進去把商鋪內配電箱內空氣開關拉下來,孫某喊孫某但是孫某一點反應也沒有,手已經沒有溫度,但是受傷的右胳膊還有溫度。
(二)事故救援情況
現場有人立即報警并撥打120急救電話,10多分鐘后120到達現場,做了一張心電圖,宣布孫某死亡。隨后110到達現場,對現場進行勘驗取證。
(三)事故現場照片及示意圖
?圖一:配電箱電氣設備設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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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入戶電源箱配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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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情況
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孫某,男38歲,鐵嶺縣鎮(zhèn)西堡鎮(zhèn)下塔子村人身份證號:211221********2114。
(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該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100萬元。
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類別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據調查分析,結合專家出具的技術鑒定報告:26到30號攤鋪內電器線路未穿絕緣管或絕緣線槽直接貼金屬棚架敷設,經現場電器測量儀表檢測電氣線路對金屬棚架阻值為零即漏電,該漏電導致該攤位金屬棚架有電。事故現場冰箱與攤位棚架相連接,線路漏電導致攤位棚架有電,同時也導致與攤位棚架連接的冰箱帶電,孫某觸碰冰箱發(fā)生觸電導致死亡。
2.間接原因
(1)鑫輝市場。雇傭電工無相關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電工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未及時發(fā)現和制止電工違規(guī)安裝空氣開關,未按配電要求末端配電箱應設符合標準的漏電保護器,未發(fā)現和消除26到30號攤位內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袁某,作為鑫輝市場安全第一責任人,未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未全面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電工盧某。經調查2021年3月份之前盧某給市場其它商鋪安裝的配電箱均安裝了漏電保護器,經調查發(fā)現,2021年3月份之后,盧某在市場新安裝5戶攤床內,均未按配電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只安裝了空氣開關,鋪設線路未設入戶接地保護,導致孫某觸電空氣開關未能斷開。
(二)事故類別及性質
事故類別為觸電事故;事故性質為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五、事故處理建議
(一)事故單位的處理建議
鑫輝公司。雇傭電工無相關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電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未及時發(fā)現和制止電工違規(guī)安裝空氣開關,未按配電要求末端配電箱應設符合標準的漏電保護器,未及時發(fā)現和消除26到30號攤位內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對本起事故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處罰。
(二)事故責任者處理建議
1.孫某。電器線路未穿絕緣管或絕緣線槽直接貼金屬棚架敷設,線路漏電導致攤位棚架有電,同時也導致與攤位棚架連接點冰箱帶電,對本起事故負責任,鑒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2.袁某。鑫輝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作為鑫輝市場安全第一責任人,未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未全面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本起事故負責任。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四、五項的規(guī)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3.盧某。作為電工已取得鐵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的電工四級證,無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鋪設電路線路未設入戶接地保護,未按配電要求末端配電箱應設符合標準的漏電保護器,導致孫某觸電死亡,對本起事故負責任。經調查2021年3月以前盧某負責安裝的攤床內配電箱均安裝了漏電保護器,3月份之后盧某在鑫輝市場內新安裝的5戶攤床均未按配電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技術措施建議
為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針對本起事故反映出的問題,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鑫輝市場要深刻吸取“8·27”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市場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結合市場的實際情況實施可靠的安全保證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鑫輝市場要對市場內易發(fā)事故類型進行風險辨識,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遏制事故發(fā)生,針對風險部位加強隱患排查力度,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3.26到30號攤位攤主要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提高用電安全意識,重新開始經營前應將攤鋪內電器線路穿絕緣管或絕緣線槽避免直接貼金屬棚架敷設,避免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4.凡河新區(qū)管委會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增強緊迫感與責任感,嚴格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guī)定,加強本轄區(qū)的安全生產監(jiān)管工作,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隱患排查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yè),要加大監(jiān)管力度,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成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閉環(huán)工作,確保我縣安全生產態(tài)勢平穩(wěn)向好。
???????????????? 鐵嶺縣鑫輝市場服務有限公司“8·27”
一般觸電事故調查組
2021年12月1日?